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监事会主席吴宏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必要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需要召开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六个月内未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并根据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发行价格。
调整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9.86 39.89
前 60 个交易日 60.32 48.25
前 120 个交易日 65.85 52.68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39.8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定价基准日调整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 39.60 元/股调整为39.89 元/股。
自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调整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并修订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事项的调整,因此不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的最终发行价格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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