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沈倩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沈倩岭,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博
士学历,现任职于四川农业大学,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未发现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发现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 年度任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沈倩岭 4 4 0 0 1 1 否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4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考核、任期激励等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程度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已达任职期间的要求。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以及相关工作人
理情况,积极对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事项、定期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