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103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公司计划调整董事会人数,根据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张新功先生、史惠芳女士、李恩泉先生、林瀚先生、吕灵灵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杨朝合先生、王爱东先生、周灿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董事资格证书,王爱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候选人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因杨朝合先生、王
爱东先生、周灿先生自 2021 年 9 月 27 日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任期
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9 月 26 日。公司将
在杨朝合先生、王爱东先生、周灿先生任期届满六年之前,完成相应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功先生,男,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曾任中国石化长岭炼油厂培训中心(现更名为湖南石化高等技术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科副科长,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青岛石大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1 年至今任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至今任九江青岛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 年至 2015 年曾任青岛惠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至 2022 年 4 月任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2015 年至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