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惠城转债”转股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引起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信德”)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4.41%被动稀释至 33.85%,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惠城转债”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4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惠城转债”累计转股数 1,089,710 股。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
办理 1,082,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青
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80 名激励对象
办理 1,082,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自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109)至今,受“惠城转债”转股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影响,
公司总股本由 194,960,253 股增加至 198,214,363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信德持股比例由 34.41%被动稀释至 33.85%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后,持股比例由 34.59%被动稀释至
34.06%),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张新功
住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公岛路 3 号 355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10/26-2025/11/13
因“惠城转债”转股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导致
公司总股本由 194,960,253 股增加至 198,214,363 股。公
权益变动过程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新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城
信德持股比例由 34.41%被动稀释至 33.85%,权益变动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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