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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3 16:11:10 股吧网页版
新城市: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

因募集资金监管及使用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完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0,016,515.8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016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近日,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1 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 338140100100251942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城市(深圳)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建筑绿能及零
2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338140100100251314 碳园区规划建
设项目

3 河北中锟宏建设工程 338140100100252236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三: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三”)

甲方四:河北中锟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四”)

(前述“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以下合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甲方二账号为 338140100100251942,甲方三账号为 338140100100251314,
甲方四账号为 338140100100252236,截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前述专户余额均
为 0.00 万元。前述专户仅用于甲方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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