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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4 16:13:20 股吧网页版
新城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城市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998.35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01.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016 号)。

二、变更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使用募集资金逐级向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了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并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分次逐级向全资子公司明远智行、全资孙公司能源科技及其项目公司增资或借款,用于实施“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增资或借款的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借款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

四、增资或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明远智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1002
法定代表人:张春杰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公司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

3、与本公司的关系:明远智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财务状况:明远智行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二)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紫薇社区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901
法定代表人:肖靖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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