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6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94.3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5.6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442 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998.35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01.6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含已结项项
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2,643.90 677.76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1 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 15,750.00 103.06
2 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 14,650.00 213.75
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 14,601.65 463.30
合计 45,001.65 780.1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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