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2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1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 董 事 ......26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第七章 监事会...... 37
第一节 监 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5
第一节 通知 ......45
第二节 公告 ......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二章 附 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会 信 用 代 码为
91440300279521208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784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SHENZHEN NEW LAND TOOL PLANNING &
ARCHITECTURALDESIG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10 楼,邮
政编码:51817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365.964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致力于打造“城市建设领域系统化全程解决平台”,提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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