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
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市”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000.00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998.35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01.6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出具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01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总投资(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
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
1 与土地统筹业 17,330.16 15,750.00 103.06
务中心项目
智慧城市感知
2 系统设计中心 16,523.73 14,650.00 213.75
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
3 询服务中心项 17,105.78 14,601.65 463.30
目
合计 50,959.67 45,001.65 780.12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的情况
1、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
该项目拟在现有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统筹业务的基础上加重全流程服务、低空经济、数字经济与“双碳”研究方向的投资比例,旨在完成传统领域的转型与升级,响应新兴领域业务市场需求。该项目总投资 17,330.1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5,750.00 万元,本次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 原计划募 现拟投资 现拟募集
序号 资项目 集资金投 占比 项目 资金投资 占比
资金额 金额
一 设 备 及 软 13,025.25 82.70% 设 备 和 软 6,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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