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
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信永中和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流。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后的沟通会议,签字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执行的重点程序、重点事项、重点数据与委员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签字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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