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光大证券作为中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中简科技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光大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陈述
1、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与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个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吴燕杰、侯传科
联系电话 021-5252313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77
注册资本 43,970.7537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 号
法定代表人 杨永岗
董事会秘书 李剑锋
联系电话 0519-8962069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3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光大证券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股票注册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通过开展尽职调查、审阅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提供相关文件、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等方式,密切关注发行人规范运行与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情况,顺利完成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
光大证券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规及《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