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简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39,564,78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0.55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82.8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813,551.8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5,186,430.9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564,787 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 00013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用 1,288.00
募集资金到账 198,712.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含已被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 193.36
行费用)
减:置换前期投入 6,774.8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 1,053,400.0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高性能碳纤维及织物产品项目) 135,620.95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1,038,4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95.80
加:现金管理类产品到期投资收益 5,060.65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存余额 12,379.35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中简科技与本保荐机构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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