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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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二、资质证书......第 3—6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5〕5141 号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简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简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中简科技 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8 月期间,存在未经董事会审议即开展委托
理财情况;中简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发生公章遗失情况。前述情况发生后,中简
科技已修订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以及执行,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了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自查整改。
尽管管理层完成整改并实施新控制措施,但由于整改后运行时间较短,其持
续有效性需进一步观察。本段内容不影响对中简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无保留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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