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傅瑜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持续保持独立性。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是□ 否?
女、主要社会关系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是□ 否?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3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是□ 否?
子女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是□ 否?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5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是□ 否?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6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 是□ 否?
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
责人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是□ 否?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是□ 否?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经自查,本人在 2024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
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亦将持续核查确保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独立董事:傅瑜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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