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包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交流;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资料、内部审计资料、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查看生产经营现场等措施;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三角航空机械有限公司、西安三航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三角防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三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三角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生产质量管控、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业务、关联交易、预算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和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情况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立审计部。
公司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制衡有力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各自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司与股东的关联交易平等、公开、自愿,与股东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完整。
公司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对组织机构进行优化调整,设立了审计部、保密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外贸部、技术研发部、工艺部、设备工程部、市场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质量保证部、生产制造部、供应部、财务部、项目发展部、精锻中心、证券部等部门,完善了公司内部组织架构体系,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控管理体系,在组织生产,提供产品和服务,提高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内部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了审计部,负责召开本公司、部门、子公司有关审计工作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报告的审阅;要求被审计部门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检查有关部门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严重违反有关财经法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责任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3、发展战略
公司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自身竞争优劣势的分析,以及企业的发展目标,制定了“继续发展巩固国内市场地位、积极开拓外贸市场、延伸公司产业链,建成研发、生产、零件加工、理化检测、部件装配为一体的先进航空装备制造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
4、人力资源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人力资源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退出等管理要求,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能力要求,确保选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职责要求,实现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