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核查
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实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
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
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激励公司
核心关键人员,促进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 删除[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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