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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1 18:55:13 股吧网页版
智莱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第四届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以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干德义先生主持,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兴平先生、干龙琴女士、梅玉山先生、夏凌云先生、独立董事邓志明先生、郝丹女士、黄晓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在现有的薪酬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并以此提升核心管理团队与部门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更好地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对人才流失风险,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享受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关联董事干德义先生、王兴平先生、陈才玉先生、干龙琴女士、梅玉山先生、夏凌云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董事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
关联董事干德义先生、王兴平先生、陈才玉先生、干龙琴女士、梅玉山先生、夏凌云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的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董事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变更事宜,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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