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二期四栋 37 层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干德义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8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2 人,代表股份 105,197,17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2,902,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3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12,294,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12,294,83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12,294,5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1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8%;
反对 4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7%;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5.8316%;反对 4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6%;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
2、审议通过《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684,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8%;
反对 4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7%;弃权 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2,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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