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9 17:43:09 股吧网页版
新媒股份: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89 元/股
(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 46.13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11 月 26 日实施完毕,回购价格上限已由不超过人民币 49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8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因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9,130,909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662,300 股,公
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28,468,609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7.6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3,636,142.84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025 年 5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增至 855,418 股,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229,130,909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855,418 股后的 228,275,491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依照分配总额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计算,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3,489,373.16 元(含税)。

2.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自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 年 6 月 6 日)起,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8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6.13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73,489,373.16 元÷229,130,909 股≈0.76 元/股;公司本次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比例)=(46.89 元-0.76 元)÷1=46.1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