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聂新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聂新军,作为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自主行使各项职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聂新军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会计学博
士,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
江西农业大学园艺系助教;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7 月,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硕士研
究生;2003 年 8 月至今,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23 年 7
月至今,任顶固集创(300749)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利元亨(688499)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次,实际出席 1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1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遵循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各位董事积极交流意见,并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工作制度,定期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并对公司内部、外部审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发放等事项,忠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查阅相关工作文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组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自主履行职务,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
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此外,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信披文件的编制与披露工作。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积极查询公司资料,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多方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做好规范治理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报告期,本人累计在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