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国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韩国强,作为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自主行使各项职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
韩国强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讲师;1990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
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1993 年 12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
程学院教授,现为二级教授(其中 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做
为期 2 年的博士后研究,2007 年至 2017 年曾任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
院院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董事会评估,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席 8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 8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在董事会会议中,本人遵循勤勉尽责、独立自主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与各位董事积极交流意见,并对董事会召开程序、决策过程进行了监督。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4次,认真听取了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工作制度,组织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出席了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年度技术平台投资事项,重点关注技术平台建设对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忠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两次,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结项补流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每次会议,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审慎表决,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性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查阅相关工作文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与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秉承对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自主履行职务,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权益分派、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预计、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本人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参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讨论,并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此外,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信披文件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知情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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