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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6 02:16:20 股吧网页版
新媒股份: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7350035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10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7350035 号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皓淳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抒雯

中国·广州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以及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媒股份”)《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05.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552.5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553.18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4041360856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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