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与ICL合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ICL签署合资企业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ICL Group Ltd.的子公司Amsterdam Fertilizers B.V.(以下简称“Amsterdam Fertilizers”)签署《合资企业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公司与Amsterdam Fertilizers拟共同增资ICL BM, S.L.,(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由Amsterdam Fertilizers持股80%,公司持股20%,项目公司主要生产磷酸铁锂,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85亿欧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ICL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终止对外投资的概述及原因
自与合资方签署合资协议以来,双方积极推进合资项目。鉴于在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国际政策、公司战略等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影响了项目的经济性,项目的预期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公司与合资方经过审慎考虑及友好沟通,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合资项目。
三、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ICL合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终止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合资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项目公司实际出资,仅产生部分差旅、咨询等前期费用。本次终止合资项目是公司与合资方协商一致、审慎决策的结果,公司与合资方之间均不存在违反合资协议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合资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投入建设、运营,未产生实际效益。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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