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毕晓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通讯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方式) 事会会议
毕晓婷 在职 5 5 0 0 否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为各项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年度内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关键审计问题,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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