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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10 19:37:10 股吧网页版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发行对象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股票事宜;

十二、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十三、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第七、八、十项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外,其余授权事项的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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