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毅先生,1972 年 1 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学系审计专业,注册会计
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
1993-1999 年,在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事务所工作;
1999 年-2019 年,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亚太分所(原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高级经理、部门主任、副总经理,合伙人;
2019 年起,担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南分所负责人。
曾于 2017 年 11 月-2020 年 11 月,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今任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 名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徐毅 3 3
本年度,本人公司按照《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三次股东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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