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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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KMAA5B0101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震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震安科技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震安科技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安科技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KMAA5B0101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规定编制了募集资金 202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和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7 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38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7,732,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8,000.00 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 XYZH/2019KMA30122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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