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8 18:15:12 股吧网页版
新诺威: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5-093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2、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状况、发展需求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
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5)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

(6)审计收入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38.93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3.52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6.60 亿元

(7)业务情况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 家

主要行业: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
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杉女士,自 2003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杉女士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吴杉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瀚平女士,自 2018 年加入德勤华永,2019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王瀚平女士 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王瀚平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郑群女士,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郑群女士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