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转债代码:123259 转债简称:锦浪转 0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增加“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点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765,838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676,583,800.00 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6,583,8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未包括已预付的 943,396.22 元保荐费)9,337,542.17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1,667,246,257.83 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130,622.90 元(不含税金额)及预付保荐费 943,396.22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2,172,238.71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58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欧赛瑞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36,137.32 35,442.09
2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36,032.90 33,344.36
3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31,307.67 29,129.94
4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562.17 24,757.00
5 数智化提升项目 10,452.75 9,855.00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5,500.00 35,130.00
合计 179,992.81 167,658.38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983.86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11,250.2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6,983.13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决定在“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新实施地点,以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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