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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9:52:03 股吧网页版
锦浪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67,658.3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04 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658.38 万元(含本数),发行
数量为 16,765,838 张。

(三)证券面值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 167,658.38 万元的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 日)登记在
册的持有“锦浪科技”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4.2186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

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100 元)为一个申
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42186 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98,113,845 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 694,700 股
后,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数为 397,419,14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6,765,52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1%。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763”,配售简称为“锦浪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锦浪科技”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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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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