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股票简称: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30076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1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师”或“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或“发行人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 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108
其他问题 1: ...... 192
其他问题 2: ...... 192
根据申报材料,2021 年至 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31,241.47
万元、588,960.14 万元、610,083.70 万元及 516,150.92 万元,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收入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公司的逆变器产品主要包括并网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报告期各期,公司并网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84,283.84 万元、400,296.61 万元、406,407.15 万元及 305,607.18 万元,公
司储能逆变器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17,578.35 万元、106,771.25 万元、43,870.20万元及 38,300.37 万元,2023 年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销售收入增长率显著低于 2022 年。根据申报材料,同行业可比公司如阳光电源、固德威、上能电气等 2023 年营业收入均大幅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765.59万元、916.95 万元、1,268.90 万元及 1,768.4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逆变器外销收入分别为 175,839.70 万元、317,744.12 万元、
234,167.69 万元及 222,274.41 万元;逆变器外销收入占公司逆变器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25%、62.66%、52.01%及 64.63%。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71%、33.52%、32.38%及 33.67%。其中,光伏逆变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13%、28.88%、23.14%及 21.12%;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为 68.69%、65.46%、59.93%及 60.11%。2023 年及 2024年 1-9 月,公司逆变器毛利率、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报告期初有所下降,公司逆变器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逆变器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外销占比降低、在毛利率较低的巴基斯坦等区域的销售规模增加、定价策略的调整等;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系规模扩大、不同地域上网电价存在差异、成本上升、补贴取消等。
公司报告期内逆变器产品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最近一期中 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Pvt Ltd、AE SOLAR ALTERNATIVE ENERGY、SamSha Global Trading
FZE 均为报告期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23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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