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立华股份
股票代码:30076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程立力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1 号楼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致行动人):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陵阳镇致远大道铂丰大厦 32 号楼 4-11 号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一致行动人):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1 号楼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一致行动人):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 8 号 1 号楼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八01B.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一致行动人):沈琴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一致行动人):沈兆山
住所、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集中竞价、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6 年 1 月 3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立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立华股份 指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程立力先生
奔腾牧业 指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昊鸣技术 指 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常州市天
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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