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21:16:16 股吧网页版
立华股份: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止,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

3、拟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
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