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下
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程立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裁程立力先生汇报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经营管理层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王志跃、云昌智、徐联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
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了评估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27,644,5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13,822,25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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