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志跃作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志跃,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农学院(现扬州大学)畜牧专业毕业。现任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禽学分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兼家禽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特聘顾问、国家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4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7 现场或通讯 0 0 否 4 4
2024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对《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换届选举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并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子公司调研等方式,听取管理层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发展状况,利用专业知识主动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及
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就换届选举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全面评估其品德素养及履职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换届选举各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管等。上述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本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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