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为了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倡导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 号——可持续发展报
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包括公司在践行环境保护、履行对利益相关方责
任、及完善公司治理等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应充分维护债权人利益,关注环
境保护、社区利益、职工及客户权益,并积极促进产业链共同发展,推动社会
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
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
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
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形成符合公司实际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规划及工作机制。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至少应当包括公司的商业伦理准
则、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合理利用资源及有效保护环境的技术
投入及研发计划、社会发展资助计划以及对可持续发展规划进行落实管理及监
督的机制安排等内容。
第六条 公司应当避免研究、开发和使用危害自然环境、生命健康、 公共安全、伦理
道德的科学技术,不得从事侵犯个人基本权利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研发和
经营活动。
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董事会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
决策;审议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
策,对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及建议。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 环境、社会与管治(ESG)执行委员会是公司可持续发展归口的管理部门,负
责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目标,同时统筹并推动可持续发展工作落地实施。
第三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十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并按规定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促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其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
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公司应当积极进行披露,并公平对待
所有投资者,不得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根据发展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切实合
理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
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五条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
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当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关
财务、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四章 职工权益保护及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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