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5-055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因业务需要,
本次会议增加一项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补充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 1 名)。Boliang Lou 博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授权委托郑北女士代为表决。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楼小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披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
(http://www.hkexnews.hk)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并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坤鸿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曾坤鸿先生自 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时间将
满 6 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
为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建议,董 事会同意提名曾劲峰教授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提名并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根据《公司法》《香
港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公司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此之前,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修 订 后 的 《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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