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次提问建议贵公司更名并行业重新分类,希望贵公司在2026年完成更名,最好是在发行h股之前完成,更有利于国内和国际投资者理解贵公司。
2.贵公司关于订单披露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有几个疑问,一是,如果某一家公司以定金的形式订货但不签订合同这种情况有吗?如果有的话定金金额单笔或者累计超过1亿元是否会发公告?二是,如果是单笔或者累计超过1亿元的订单,但是和客户签署了保密协议是否会公告?
罗博特科:
您好!感谢您的宝贵建议,相关建议我们将及时传递至决策层以供参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对单笔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署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合同,或单笔合同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17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性协议)公告格式》及时进行对外披露。如公司需要调整已经审议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将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规则及时披露,公司所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的内容将不得违反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得侵犯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感谢您的宝贵建议,相关建议我们将及时传递至决策层以供参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对单笔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署累计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合同,或单笔合同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17号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框架性协议)公告格式》及时进行对外披露。如公司需要调整已经审议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将遵循信息披露一致性规则及时披露,公司所披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的内容将不得违反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得侵犯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13 1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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