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5 20:11:15 股吧网页版
罗博特科: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5-09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
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组成的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戴军

非独立董事:戴军、Torsten Vahrenkamp、李良玉、朱华侨

独立董事:严厚民、陈立虎、朱兆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召开股东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现根据各董事专业及经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朱兆斌、陈立虎和严厚民,其中朱兆斌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立虎、李良玉和严厚民,其中陈立虎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厚民、戴军和朱兆斌,其中严厚民为主任委员。

4、战略委员会委员:戴军、Torsten Vahrenkamp 和严厚民,其中戴军为主任委员。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为单数,不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朱兆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戴军先生为公司 CEO。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李良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 CEO 戴军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CEO:戴军先生;

2、副总裁:李伟彬先生

3、财务总监:刘洋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良玉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李良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李良玉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芳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