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罗博特科”)委托,担任罗博特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而出具的。
3、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罗博特科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 录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5
(二)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6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6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6
(二)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16
三、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18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18
五、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 19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9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本核查意见 指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
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本公司、 指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罗博特科
元颉昇 指 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科骏投资 指 宁波科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上海科骏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斐控晶微 指 苏州斐控晶微技术有限公司
斐控泰克、境内标的 指 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标的公司
境内交易标的、境内 指 斐控泰克 81.18%股权
标的资产
FSG 指 ficonTEC Service GmbH
FAG 指 ficonTECAutomation GmbH
ficonTEC 、 FSG
GROUP、目标公司、 指 FSG 和 FAG
最终目标公司
境外交易标的、境外 指 FSG 和 FAG 各 6.97%股权
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 指 境内标的资产和境外标的资产的合称
建广广智 指 建广广智(成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园产投 指 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永鑫融合 指 南京永鑫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苏州
永鑫融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超越摩尔 指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尚融宝盈 指 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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