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罗博特科并购项目中执业违规,国浩所及3名项目签字律师被监管书面警示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近日,深交所发布监管函,因在罗博特科(300757)并购项目的执业过程中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下称“国浩所”)以及该项目中签字律师邵禛、林惠、柯凌峰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指出,2023年10月31日,深交所受理了罗博特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罗博特科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州斐控泰克技术有限公司81.18%股权、ficonTEC Service GmbH和ficonTEC Automation GmbH各6.97%股权。因罗博特科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上述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影响的信息,国浩所及律师邵禛、林惠、柯凌峰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未对相关协议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深交所认定其行为违反执业规范,决定对国浩所、邵禛、林惠、柯凌峰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强调,国浩所、邵禛、林惠、柯凌峰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专业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之外,因并购重组信披违规,罗博特科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CEO戴军,公司董事王宏军,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良玉等,以及并购项目的中介机构东方证券(600958)及2名项目主办人也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不过,虽然因信披问题导致上市公司、券商、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方均收到监管函,但罗博特科的并购项目最终顺利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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