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可设副总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若董事兼任上述职务,其报酬由股东会决定。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解聘事由如下:
(一)董事会决议解聘;
(二)总经理、副总经理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
第七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集体讨论以下议案并形成实施方案后报董事会决定,并承担其实施责任:
1.组织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3.组织拟订、修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六)制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
(七)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降级、加减薪、奖惩与辞退;
(八)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十)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审批公司财务支出款项。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与财务负责人实行联签制;
(十一)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
(十二)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管理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四)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职责:
(一)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在公司预算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预算,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具体负责编制、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及时、完整、真实;
(五)组织提供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与重大事项的财务分析报告;
(六)拟定公司筹资方案,组织筹集公司战略发展、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参与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审查、监管公司重大资金流向;
(七)协调公司与金融机构和工商、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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