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孔祥勇)
本人作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孔祥勇,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济宁市财政局济宁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曲阜市城乡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曲阜市城乡水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德和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监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济宁市国资委外派山东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出席3次,委托代理人参加董事会0次,缺席董事会0次,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2024年度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出席1次,本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为0次。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4次。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 1 次。本人作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 2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等进行了资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参加了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聘任董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多次与内审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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