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300753 证券简称:爱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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