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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1 16:09:06 股吧网页版
迈为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0-12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近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迈为技术(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迈为”)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约定收回珠海迈为位于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 158,426.24 平方米(出让合同:4404TJ-2022-000007)中未建部分 47,866.50 平方米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退还金额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按面积比例测算,珠海迈为预计可收回土地出让金 2661.38 万元。上述项目用地
珠海迈为原计划投资建设“迈为半导体装备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迈为半导体装备项目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及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名称: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中 2002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珠海市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珠海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面积为47,866.5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404TJ-2022-000007号中未建部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剩余 110,559.74 平方米用地的使用权人仍为珠海迈为所有。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的原因

本项目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 158,426.24 平方米,系结合项目初期产业布局、配套规划及远期发展作出的预估。项目正式启动建设后,为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相关政策要求,同时结合项目实际生产建设需求、行业最新建设标准及智能化生产改造升级规划,珠海迈为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科学优化和合理调整。目前投建的土地已可完整承载全部规划建设内容,满足项目投产运营、生产办公及配套保障的各方面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立项批复及产业建设要求。

为避免土地闲置浪费,最大化提升国有土地资源利用效益,积极响应政府土地资源统筹管理相关要求,珠海迈为与当地政府部门协商一致,由政府部门收回尚未建设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收回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迈为技术(珠海)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收回乙方位于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南、金鼎西路东侧 158,426.24 平方米(出让合同:4404TJ-2022-000007)中未建部分 47,866.50 平方米用地使用权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同意甲方收回上述 47,866.50 平方米用地使用权。本次收地完成后,剩余 110,559.74 平方米用地的使用权人仍为乙方所有(具体以核发规划许可证
件为准)。

2、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须在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被收回的 47,866.50 平方米用地使用权以“净地”条件交回甲方,并将上述地块同步交由唐家湾镇人民政府纳入国有空闲地进行围闭管理。

3、乙方承诺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甲方收地的情况。如因查封、抵押以及乙方其他债权债务原因影响甲方收地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对上述收回的用地享有任何权利。

5、收回的部分用地,乙方须将所涉地上青苗及建(构)筑物、堆放物等清理完毕,由此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涉及土地收回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手方成为潜在关联人,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土地出让金退还金额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按面积比例测算,珠海迈为预计可收回土地出让金 2,661.38 万元。

五、本次签署土地收回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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