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5-10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7、出席或列席对象:
(1)A 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
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象的
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3)
1.0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修订) √
1.0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 √
年 12 月修订)
1.0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
年 12 月修订)
2.00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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