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
处分 4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进行了审
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关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关注的重点事项并编制了审计程序。
(三)2025 年 3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
基本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汇报,并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四)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财务
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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