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5-074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10 月27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当日扣减公司 A 股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量的 A 股与 H 股的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期间,公司总股本无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回购专户
目前持有股份 0 股。公司实施本次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 A 股总
股本 1,140,825,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000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5,348,604.58 元(含税)。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 A 股总股本 1,140,825,581 股,H 股总股本
234,763,716 股。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140,825,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0 江西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587 赣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853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 0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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