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20:29:09 股吧网页版
汉嘉设计: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公告编号:2025-093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或“转让方”)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与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联智信”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6,930,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0%)转让给受让方。
2、本次权益变动正式实施且股份过户办理完毕后,城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岑政平先生、欧薇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52.28%减少至 44.78%;泰联智信将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转让事项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城建集团的通知,获悉城建集
团与泰联智信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城建集团
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16,930,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0%)无限售流通股份以10.5211 元/股(含税)的价格转让给泰联智信。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双方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城建集团 116,485,300 51.60% 99,555,050 44.10%

岑政平 1,500,000 0.66% 1,500,000 0.66%

欧薇舟 30,000 0.01% 30,000 0.01%

城建集团及其一 118,015,300 52.28% 101,085,050 44.78%
致行动人合计

泰联智信 - - 16,930,250 7.50%

注:1、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股份办理完毕后,双方持有股份如上表所示。

2、上述数据的略微差异皆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56508548

3、注册资本:50,000.00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岑政平

5、成立日期:2006 年 02 月 15 日

6、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迪尚商务大厦 403 室

7、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能源、交通设施、高新技术、基础原材料的投资,实业投资,新技术开发、转让、技术交流服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普通机械、针纺织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建设项目管理。

8、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城建集团股份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上海汉嘉投资有限公司 50% 25,000

浙江汉嘉投资有限公司 50% 25,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泰联智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