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张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晨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其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晨先生,198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科学技术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
于光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担任产品工程师;2005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部工程师、质量经理、项目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欣锐学院负责人、
培训发展部总监,现任企业文化 COE。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监
事。
截至目前,张晨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新余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5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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